DFDS航道公司的预订条款
收到预约确认的电子邮件后,我们要求乘客立即检查确认函,以避免订单错误。 DFDS不针对在网上预定的旅行文件的错误负责。
1. 介绍DFDS航道公司的票价标准
票价标准取决与你选择的旅游目的地,和选择的客舱标准,其中包括普通客舱带有浴室和卫生间的的卧铺套间或仅有铺位的客舱。客舱是为旅客准备的,所以旅客数和客舱数是相等的,除此之外,所有客舱都允许未满4岁的孩子入住,但没有单独的铺位。食品,饮料和转乘都不包括在票价里,除非在票据/旅行证件上另有说明。
2. 年龄限制
未满18岁的儿童只能在成人的陪同下出行,每位乘客的年龄应该在订票的时候说明。
2.2 票价/儿童票价
儿童票价(包括4-15岁)根据他们父母所在车厢的铺位决定,每一位成年人最多能携带两名儿童,除非另有说明。四岁以下的儿童可免票,但是不提供单独的铺位,如果需要另外提供,价格与4-15岁孩子的票价相同。如果一个成年人带着他/她未满四岁的孩子旅行,应该预定一个单舱,如果一个成年人带着他/她满四岁但不满15岁的孩子旅行,那他/她应该预定一个双舱。考虑到其他的乘客,未满16岁的孩子不允许有单独的车厢。
3. 关于确认事项名称/旅行证件及门票
在预定时,乘客有义务告知DFDS公司乘客的真实姓名,旅客的旅行证件上的名字必须与旅客的护照和/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上的相同,DFDS公司不对因名字错误所引起的问题负责。
4. 预约及付款
电话预约费用为20欧元,网上预约的费用为7欧元。只有DFDS航道公司收到与应付费用一致的全款时,预约才算生效。与DFDS达成特殊协议必须基于乘客个人意愿,并出现在确认函或旅行文件中。如果没有遵守支付规定,例如推迟付款,预约将会自动取消。万一预约按照下述规定被自动取消,乘客需支付取消费用。未使用的票款将不予退款。在线预约需在预约时使用信用卡付款。
4.1 所有航线的标准票价
预约时需全额付款。若在邮轮出发前还未付款,则预约将自动取消。
5. 取消
乘客有权取消标准票价,但必须咱网上才能对全部或部分做修改或取消。随后DFDS航道公司有推出了退款规定,当预约回程邮轮时,DFDS需在预约中的第一个出发日期前,收到一份修改或取消的通知单。
5.1 所有路线均可取消预约,除了哥本哈根——奥斯陆
• 邮轮出发前40天可以取消预约,并退预付款及不超过10%的票价,但作为管理费用,每个预约最低交30欧元。
• 邮轮出发前14-40天之间,全部或部分预约取消需支付总费用的50%的取消费用,其中包括所有的额外服务费用,每个预约最低交30欧元。
•邮轮出发前2-14天之间,全部或部分预约取消需支付总费用的75%的取消费用,其中包括所有的额外服务费用,每个预约最低交30欧元。
• 邮轮即将出发前或后,未到港或延迟到港,无论什么原因,取消全部或部分预约,也需全部付款,其中包括所有的额外费用。
5.2. 取消预约(仅限哥本哈根——奥斯陆线路)和弹性票
取消预约或弹性票必须通知DFDS航道公司,不迟于出发当天中午12点可尽快取消全部或部分未使用的船票。这样的话,将可以退还票费和作为管理费用的34欧元的预约费。如果是在邮轮出发前40天取消预约,将不需支付管理费用,如果是在邮轮出发当前12点以后,且邮轮未到达目的地或延迟到达,则没收全额费用,无退款。
6.1 标准费用的修订
如果旅客想在预订成功后再修改出发日期,目的地,或参与者人数等内容,需支付修改后总额与原价差额的10%作为管理费,但是每个预定最低不少于30欧元。出发前40天内可以在线修改这些预订内容。当旅客修改的预定值超过原预定值时,则该费用不予申请。附加费用根据修改方案支付。任何标准费用的修改方案需在邮轮出发前40天内由DFDS航道公司做出决定,例如取消部分标准费用,但标准票价和全弹性票除外。这可能会影响到乘客支付取消预约的费用和预付费以及适当的取消规定。对比5-5.2来说,预修改标准费用或全弹性票,只有在邮轮出发前40内且在出发当天的中午12点以前可接受,而且每个预约都需支付30欧元管理费用,除非总费用已增加。
6.2. 变更旅客姓名
在邮轮出发前7天内,提供预约的乘客可以更换乘客的姓名,确认为其支付费用,并支付变更后的总额,只要是在邮轮出发前7天在网上提交旅客变更,即可转移票费,并满族一切必要的需求,其中包括护照,签证和DFDS航道公司在预约时要求的健康状况。预约的人和票费转给的人,将为剩余票价和由转让产生的费用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变更旅客信息需在邮轮出发前7天以取消和产生新预约的方式被受理。对比5-5.2来说,这可能会影响到乘客支付取消预约的费用和预付费以及适当的取消规定。
7.1. 预约后的价格变动
DFDS航道公司有权利保留在未通知旅客的前提下,自行涨价或降价的权利,将在以下价格中变动:1.运输费用,包括燃料成本。2.税收、关税和其他费用,例如机场税,降落税以及港口和机场的装载费和登陆费。3.计算票价的汇率。DFDS在预约时将使用欧元的汇率换算票价。DFDS变更票价是的计算方法,是按照1-3的成本改变而改变的,上述三条也确实会对成本造成影响。
8. 护照、签证和接种疫苗
乘客需服从所有旅行文件,办理护照、签证和接种疫苗等手续,以便进行标准资费的申请。当去某些国家旅行时,需持有该国家3个月以上有效期的护照,才能进入该国。当前往或返程于申根国家时,乘客需持有有效护照。当在各申根国家中游览时,乘客需携带身份证明文件作为有效护照。DFDS航道公司提醒乘客,最好能获得相关国家的使馆或领事馆的最新、最准确的信息。
9. 标准资费的修改或取消
DFDS航道公司有权取消标准资费,和更改邮轮出发时间。如果是在DFDS不可预知的状态下做出修改或取消的决定时,其对造成的损害不负任何责任。比如不可抗力或其他状况,例如战争、封锁、恐怖活动、内乱、海盗以及其他类似情况的发生。DFDS对所有间接和从属损害及非经济损害不承担责任。
10. 宠物或其他动物
DFDS航道公司的标准资费中禁止携带宠物或其他动物.
11. 着装要求
DFDS航道公司要求乘客遵守船上餐厅的着装要求。
12. 乘客职责
如果乘客未能取消标准资费和/或未在特定时间出现,又或者因乘客不具有有效的旅行文件,如有效的护照、必要的签证和接种疫苗的证明等等,而禁止开始或结束旅行的人,DFDS航道公司有权利收取全额费用。同样的待遇适用于由于多次违反承运方的规定,而被拒绝登机或着陆的人。
13.1 未注册的行李或商业物品
商业物品(如样本、工具、家具、混合物等)将通过汽车或行李架的方式运送,并收取一定的运输费用。每一位成年旅客只可免费携带50公斤的个人行李(非注册行李),儿童可携带25公斤行李。当个人财物或行李超过上述限制是,乘客有责任通知DFDS航道公司。若乘客不遵守上述规定,DFDS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根据DFDS公司或/和海关当局的规定,乘客有责任汇报其行李或商业物品的数量。如果商业物品或个人行李不符合上述规,DFDS公司有权拒绝或报告运输费用。这尤其适用于不属于乘客,或将专卖和做进一步处理的任何类型的行李或商业物品超过每辆交通工具承载的数量。在货物到达港口前,乘客有义务按照适用的法律申报行李和商业物品。如果乘客不遵守该进口条例,则当局将会滞留行李或/和商业物品直到其被申报。请注意,行李和商业物品进口时若违背进口条例,则将是刑事罪行。DFDS公司对乘客的欺瞒行为,不承担任何罚款。
14. 海上运输条件
DFDS航道公司海上运输的一般条款对比以下条款更适用于旅客、行李和车辆等的运输。此条款已作为预订协议中的一部分了。
15.1 法律的选择
丹麦法律允许DFDS处理由海陆运输引发的纠纷,前提是,没有申请者所在国家的强制性的国际公约或国家规定。丹麦国际私法将不适用。
16.1 DFDS航道公司对待运输的责任
DFDS航道公司不对乘客上船之前和着陆之后的时间段内承担责任。
16.2作为承运者,DFDS航道公司应该...
作为承运者,在乘客上船之前和着陆之后的时间段里,DFDS不对由非船载车辆保存的手提行李负责任。
16.3车辆的登船和着陆
车辆的登船和着陆均冒有危险,DFDS公司不对其负责。乘客应在登船时确保其车辆的刹车正常,这是乘客的责任。
16.4作为承运者,DFDS航道公司不对活的动物负责
作为承运者,DFDS航道公司不针对作为商业物品的活的动物负责。
16.5 作为承运者,DFDS有权运输商业物品
作为承运者,DFDS有权在甲板上运输商业物品。
16.6 作为承运者,DFDS只对...负责任
作为承运者,如果DFDS收到保管金钱、有价证券及其他贵重物品,如黄金、白银、手表、珠宝、首饰和艺术品等要求,对于这些的丢失或损害将承担责任。
16.7 在标准资费中,DFDS作为承运者的责任是...
在标准资费中,DFDS作为承运者不承担超过乘客受伤或死亡的175,000元的特别提款权。对延误所负的责任不超过4150 SDR。承运者对行李的损失损害或延误承担的责任不超过:1.每位乘客为手提行李的1800 SDR。2. 16.6条款中提到的贵重物品为6,750 SDR。3.车辆为10,000 SDR,每位乘客的商业物品为2,700 SDR。上述数额适用于每一个单一的标准收费,其中不包括利息和诉讼费用。
17.1 行李或商业物品的危险
乘客需遵守国家和国际法规,其中包括对行李和商业物品危险运输的国际公约。
17.2乘客需以书面形式通知DFDS航道公司
在DFDS公司收到将运送的行李或/和商业物品之前,乘客需以书面形式告知DFDS公司其行李或商业物品的危险性,以及处理这些东西的必要措施。
17.3. 未经DFDS 航道公司授权
未经DFDS 航道公司授权,我们有权禁止行李或商品登船,如果DFDS 航道公司不知情和不同意我们有权销毁。
17.4 所述条件
17.3所述条件同样适用于DFDS 航道公司在出发之前知道行李或商品的性质,只要行李或商品被证明存在危险,个人或他们的行李或商品不安全存储在船上的。
17.5.禁止吸烟和用火
禁止在汽车甲板和船上汽车吸烟用火。
18.1.纠纷
乘客与DFDS 航道公司一致同意当预定标准发生任何纠纷时,DFDS 航道公司应向哥本哈根法庭,Bredgade70, DK-1270 Copenhagen K, 丹麦提交,DFDS 航道公司请所有乘客注意,DFDS 航道公司是DFDS 航道公司 A/S 有限公司的第二个贸易名称。**1 SDR 约等于 1,17EURO 2005年4月8日。
最后更新:2009年6月